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校转化字[2021]6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等相关规定,现对“生物基呋喃聚酯新材料单体绿色合成技术”技术独占许可收益进行分配和发放信息公示如下:
一、技术许可科技成果信息
技术转让成果“生物基呋喃聚酯新材料单体绿色合成技术”为生物基新材料单体制备关键技术,其中包括2项相关技术发明专利(一种制备5-羟甲基糠醛的方法,专利号:ZL201210286597.1;一种制备2,5-呋喃二甲酸酯的方法,专利号:ZL201410453425.8),于2019 年 10 月 29 日与合肥利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以100万元的专利实施独占许可合同 (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登记号2023340104006580,金额100万,),独占许可期限延长十年(2023年12月19日-2033年12月19日),许可费壹佰万元整于2023年8月11日已全部到账。技术团队成员:傅尧(占技术团队收益比例60%)、邓晋(占技术团队收益比例20%)、石景(占技术团队收益比例10%)、郭庆祥(占技术团队收益比例10%)。许可费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二、奖励信息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校转化字[2021]68号),技术许可收益按表1分配;专利实施团队人员现金奖励按表2分配:
表1、技术许可收益分配表
收益单位(团队) | 所占比例 | 金额(万元) | 说明 |
专利实施团队 | 80% | 80 | 用于团队成员个人奖励,分配方案见表2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10% | 10 | 用于实验室发展基金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10% | 10 | 用于专利基金及成果转移转化 |
合计 | 100% | 100 |
表2、专利实施团队奖励人员名单
奖励人员 | 岗位职务 | 金额(万元) | 发放时间 | 项目中所作贡献 |
傅尧 | 教授 | 48 | 2019年10月 | 团队带头人,专利发明人 |
邓晋 | 副研究员 | 16 | 2019年10月 | 技术骨干,专利发明人 |
石景 | 副教授 | 8 | 2019年10月 | 技术骨干,专利发明人 |
郭庆祥 | 教授 | 8 | 2019年10月 | 技术骨干,专利发明人 |
合计 |
| 80 | (占技术转让收益总额80%) | |
三、公示期:2023年12月6日-12月2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551-63607649;邮件:wfeng6@ustc.edu.cn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办公室
2023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