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性能生物基锂电池隔膜技术”技术转让收益现金奖励公示(二)

时间:2024-03-11浏览次数:193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校转化字[2021]6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等相关规定,现对“高性能生物基锂电池隔膜技术”技术转让收益进行分配和发放信息公示如下:

一、技术许可科技成果信息

技术转让科技成果“高性能生物基锂电池隔膜技术”,包括6个发明专利。于2022321日与安徽利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5000万元的专利转让合同(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登记号2022340101000694,金额5000万,六个发明专利:ZL201810308799.9ZL201910484755.6ZL202110392062.1ZL202110392063.6ZL202110392061.7PCT/CN2019/116042。合同中约定,甲方(安徽利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十年内支付5000万元技术转让款。按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的第一年至第三年,甲方每年支付给乙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0万元,从第四年开始,甲方每年以营业收入的3%支付给乙方,到第十年甲方保证累计支付乙方5000万元。截至20231231日,甲方已支付乙方第二年度款项200万元。

二、奖励信息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校转化字[2021]68号),技术转让收益按表1分配;专利实施团队人员现金奖励按表2分配:

1、技术转让收益分配表

收益单位(团队)

所占比例

金额(万元)

说明

技术团队

80%

160

用于团队成员奖励,分配方案见表2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10%

20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10%

20

作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合计

100%

200


 

2、专利实施团队奖励人员名单

奖励人员

岗位职务

金额(万元)

发放时间

项目中所作贡献

傅尧

教授

160

20243

项目负责人,专利发明人

合计


160

(占技术转让收益总额80%)

 

三、公示期:2024311-325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551-63607649;邮件:wfeng6@ustc.edu.cn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办公室

202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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