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校科字〔2019〕170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等相关规定,现对“用于在体基因治疗的基因编辑组合物或试剂盒”技术转让收益进行分配和发放信息公示如下:
一、技术转让科技成果信息
技术转让科技成果“用于在体基因治疗的基因编辑组合物或试剂盒”为在体基因治疗领域关键技术,包括1项中国发明专利申请。于2020年4月28日与合肥星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签订了140.90万元的专利转让合同,金额140.90万(含1项中国发明专利申请: 201811144025.3)。合同中约定,技术转让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甲方(合肥星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合同签订之后30个工作日(至 2019年6月12日)内支付首付款(40.90万元)给乙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并且甲方应分别于2021年4月20日前、2022年4月20日前将两笔尾款全部支付给乙方,尾款总额为100.00万元。按合同约定,甲方(合肥星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5月29日支付共计40.90万元技术转让首付款(占总额29.03%)。
二、奖励信息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校科字〔2019〕170号),技术转让收益(首付款)按表1分配;专利实施团队人员现金奖励按表2分配(详情参见附件):
表1、技术转让收益分配表
收益单位(团队) | 所占比例 | 金额(万元) | 说明 |
技术团队 | 70% | 28.630 | 用于团队成员个人奖励,分配方案见表2 |
生命科学学院 | 15% | 6.135 | 用于学院相关发展基金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15% | 6.135 | 作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
合计 | 100% | 40.90 |
表2、专利实施团队奖励人员名单
奖励人员 | 岗位职务 | 金额(万元) | 发放时间 | 项目中所作贡献 |
薛天 | 教授 | 5.726 | 2020年6月 | 团队带头人,专利发明人 |
才源 | 博士 | 22.904 | 2020年6月 | 技术骨干,专利发明人 |
合计 | 28.630 | (占技术转让收益首付款总额70%) |
三、公示期:2020年6月2日-6月1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吴婷 电话:0551-63601953;邮件:wut14@ustc.edu.cn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办公室
2020.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