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校科字〔2019〕170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第十二届党委常委会议纪要(2021年第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基于光谱反演参数分割与建模算法的产业化应用”技术许可收益进行分配和发放信息公示如下:
一、技术许可科技成果信息
技术许可科技成果“基于光谱反演参数分割与建模算法的产业化应用”,包括1项软件著作权。于2020年12月25日与合肥奥比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15.00万元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登记号2020340022000676,金额15.00万,1个软件著作权:2017SR628068)。合同中约定,技术授权使用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甲方(合肥奥比斯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合同签订之后7个工作日(至 2021年01月05日)内支付全款(15.00万元)给乙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按合同约定,甲方(合肥奥比斯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8日支付共计15.00万元技术许可款项。
二、奖励信息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校科字〔2019〕170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第十二届党委常委会议纪要(2021年第8号),技术许可收益(首付款)按表1分配;专利实施团队人员现金奖励按表2分配:
表1、技术许可收益分配表
收益单位(团队) | 所占比例 | 金额(万元) | 说明 |
技术团队 | 80% | 12 | 用于团队成员个人奖励,分配方案见表2 |
精密机械与精密仪器学院 | 1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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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10% | 1.5 | 作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
合计 | 100%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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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专利实施团队奖励人员名单
奖励人员 | 岗位职务 | 金额(万元) | 发放时间 | 项目中所作贡献 |
刘诚 | 系执行主任 | 12 | 2021年5月 | 发明人 |
合计 |
| 12 | (占技术许可收益首付款总额80%) |
三、公示期:2021年4月27日-5月1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551-63607649;邮件:wfeng6@us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