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校科字〔2019〕170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第十二届党委常委会议纪要(2021年第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等相关规定,现对“超导量子计算室温电子学操控系统”技术实施许可收益进行分配和发放信息公示如下:
一、技术许可科技成果信息
专利(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包含两个发明专利“任意波形发生系统”(专利申请号为CN201910065946.9)和“一种低延时同步装置及方法”(专利申请号为CN201910514768.3)。2020年6月12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许可方)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许可方)签订了专利(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登记号2021340101000005),合同中约定,在合同签订之后10日内将2项专利申请技术普通实施许可的入门费20万元一次性转入许可方的账户;被许可方每半年向许可方支付由所实施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技术)生产的产品销售毛利润的30%作为许可方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技术)销售额提成。按合同约定,被许可方(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6月17日支付入门费20万元,于2020年12月30日支付97.287万元专利实施许可使用费。
二、奖励信息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校科字〔2019〕170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第十二届党委常委会议纪要(2021年第8号),技术许可收益(首付款)按表1分配;专利实施团队人员现金奖励按表2分配:
表1、技术许可收益分配表
收益单位(团队) | 所占比例 | 金额(万元) | 说明 |
技术团队 | 80% | 93.8296 | 用于团队成员个人奖励,分配方案见表2 |
合肥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研究中心 | 10% | 11.7287 | 作为学院基金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10% | 11.7287 | 作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
合计 | 100% |
|
表2、专利实施团队奖励人员名单
奖励人员 | 岗位职务 | 金额(万元) | 发放时间 | 项目中所作贡献 |
潘建伟 | 教授 | 28.1488 | 2021年5月 | 团队带头人,专利发明人 |
朱晓波 | 教授 | 28.1488 | 2021年5月 | 技术骨干,专利发明人 |
陆朝阳 | 教授 | 37.5320 | 2021年5月 | 技术骨干,专利发明人 |
合计 |
| (占技术许可收益首付款总额80%) |
三、公示期:2021年4月27日-5月1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551-63607649;邮件:wfeng6@us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