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校科字〔2019〕170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第十二届党委常委会议纪要(2021年第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大样品高速三维成像方法和装置”技术转让收益进行分配和发放信息公示如下:
一、技术转让科技成果信息
技术转让科技成果“大样品高速三维成像方法和装置”,包括一个发明专利,一个发明专利申请权。于2020年12月24日与合肥百会拓知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183.2万元的专利转让合同(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登记号2020340022000713,金额183.2万,一个发明专利:ZL201711010460.2,一个发明专利申请权,申请号202010085676.0)。合同中约定,技术转让款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甲方(合肥百会拓知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合同签订之后7个工作日(至2021年1月7日)内支付全款(183.2万元)给乙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按合同约定,甲方(合肥百会拓知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2月30日支付共计183.2万元技术转让款项。
二、奖励信息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校科字〔2019〕170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第十二届党委常委会议纪要(2021年第8号),技术转让收益(首付款)按表1分配;专利实施团队人员现金奖励按表2分配:
表1、技术转让收益分配表
收益单位(团队) | 所占比例 | 金额(万元) | 说明 |
技术团队 | 80% | 146.56 | 用于团队成员个人奖励,分配方案见表2 |
合肥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研究中心 | 10% | 1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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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10% | 18.32 | 作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
合计 | 100% | 183.2 |
表2、专利实施团队奖励人员名单
奖励人员 | 岗位职务 | 金额(万元) | 发放时间 | 项目中所作贡献 |
毕国强 | 教授 | 42.5024 | 2021年5月 | 团队带头人,专利发明人 |
祝清源 | 高级工程师 | 42.5024 | 2021年5月 | 技术骨干,专利发明人 |
王浩 | 副研究员 | 42.5024 | 2021年5月 | 技术骨干,专利发明人 |
刘北明 | 教授 | 5.1296 | 2021年5月 | 技术骨干,专利发明人 |
丁露锋 | 研究生 | 5.1296 | 2021年5月 | 技术骨干,专利发明人 |
杨朝宇 | 研究生 | 3.6640 | 2021年5月 | 技术骨干,专利发明人 |
徐放 | 副研究员 | 2.1984 | 2021年5月 | 技术骨干,专利发明人 |
杨倩茹 | 无 | 1.4656 | 2021年5月 | 技术骨干,专利发明人 |
毕达生 | 无 | 1.31904 | 2021年5月 | 技术骨干,专利发明人 |
辛琦 | 无 | 0.14656 | 2021年5月 | 技术骨干,专利发明人 |
合计 | 146.56 | (占技术转让收益首付款总额80%) |
三、公示期:2021年4月28日-5月1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551-63607649;邮件:wfeng6@us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