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燃烧型延期起爆雷管及其延期元件”技术实施许可收益现金奖励公示

发稿时间:2021-08-12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校转化字[2021]6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等相关规定,现对“一种燃烧型延期起爆雷管及其延期元件”技术实施许可收益进行分配和发放信息公示如下:

一、技术许可科技成果信息

技术许可科技成果“一种燃烧型延期起爆雷管及其延期元件”,包括一个实用新型专利。于2021317安徽宝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15万元的专利许可合同(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登记号2020340022000678,金额15万,一个实用新型专利:ZL200810023473.8。合同中约定,技术许可款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甲方(安徽宝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在本合同签订之后15日(至202141日)内支付全款(15万元)给乙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甲方(安徽宝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已于202164日支付共计15万元技术许可款项。


二、奖励信息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校转化字[2021]68号),技术许可收益(首付款)按表1分配;专利实施团队人员现金奖励按表2分配:


1、技术许可收益分配表

收益单位(团队)

所占比例

金额(万元)

说明

技术团队

80%

12.0

用于团队成员个人奖励,分配方案见表2

工程科学学院

10%

1.5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10%

1.5

作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合计

100%

15.0


  

2、专利实施团队奖励人员名单

奖励人员

岗位职务

金额(万元)

发放时间

项目中所作贡献

沈兆武

教授

6

20218

团队带头人,专利发明人

马宏昊

副教授

6

20218

技术骨干,专利发明人

合计


12.0

(占技术许可收益付款总额80%)

  

三、公示期:2021812-826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551-63607649;邮件:wfeng6@ustc.edu.cn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办公室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