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等9部委《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校转化字[2021]68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校转化字〔2021〕45 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我校以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有关事项予以公示:
1.含硼有机化合物及发光器件(专利号:202111418443.9)
2.一种表面分散有铂单原子的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气敏材料(专利号:ZL201810171561.6)
3.一种含有膦手性中心化合物、有机过渡金属络合物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号:202110366711.0)
归属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赋权申请代表:崔林松
技术团队内部收益分配比例:
技术团队成员:崔林松(占技术团队收益比例50%),吴宇恩(占技术团队收益比例25%), 张清伟(占技术团队收益比例25%)
公示期:2022年03月07日-2022年03月2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韦峰 0551-63607649;邮箱:wfeng6@ustc.edu.cn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办公室
2022.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