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校转化字[2021]6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单光子激光雷达三维成像系统和三维成像方法”、“非视域单光子成像方法和装置”专利及专有技术实施许可收益进行分配和发放信息公示如下:
一、技术许可科技成果信息
技术许可科技成果“非视域单光子成像装置”,包括一个发明专利授权技术“单光子激光雷达三维成像系统和三维成像方法”(ZL202310672512.1)、一个专有技术“非视域单光子成像方法和装置”。于2023年11月30日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专利技术许可合同(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登记号2024340101002056)。合同中约定,首付人民币拾万元,其余许可费从产品销售毛利中以分红形式进行支付,分红比例为被许可方50%,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5%,合肥国家实验室25%。按合同约定,被许可方(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12月支付10万元、2024年4月支付4.7万元,共计14.7万元技术许可款项。
二、奖励信息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校转化字[2021]68号),技术许可收益按表1分配;专利实施团队人员现金奖励按表2分配:
表1、技术许可收益分配表
收益单位(团队) | 所占比例 | 金额(万元) | 说明 |
技术团队 | 80% | 11.76 | 用于团队成员个人奖励,分配方案见表2 |
微尺度物质科学中心 | 10% | 1.47 |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10% | 1.47 | 作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
合计 | 100% | 14.7 |
表2、专利实施团队奖励人员名单
奖励人员 | 岗位职务 | 金额(万元) | 发放时间 | 项目中所作贡献 |
徐飞虎 | 教授 | 3.5280 | 2024年12月 | 专利发明人,技术负责人 |
潘建伟 | 教授 | 3.5280 | 2024年12月 | 专利发明人,技术指导 |
张强 | 教授 | 4.704 | 2024年12月 | 专利发明人,技术指导 |
合计 | 11.76 | (占技术许可收益付款总额80%) |
三、公示期:2024年12月2日-12月1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与科技成果转化处联系:
联系人:韦峰;联系电话:0551-63607649;邮件:wfeng6@ustc.edu.cn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