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校转化字[2021]68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基于一维光子晶体的模块化暗场显微成像系统”技术许可收益进行分配和发放信息公示如下:
一、技术许可科技成果信息
技术许可科技成果“基于一维光子晶体的模块化暗场显微成像系统“,包括1个发明专利:一种基于光学薄膜的多功能显微成像载片(授权专利号:ZL202110716688.3)。于2024年12月18日与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20万元,许可2年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登记号2025340105000038)。合同中约定,甲方(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0日前支付壹拾万元整,2025年12月30日之前支付壹拾万元整。甲方(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01月10日支付首期技术许可款项10万元。
二、奖励信息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校转化字[2021]68号),技术许可收益(首付款)按表1分配;
表1、技术许可收益分配表
收益单位(团队) | 所占比例 | 金额(万元) | 说明 |
技术团队 | 70% | 7 | 100%用作张斗国团队横向科研课题预研基金,按照学校横向科研经费管理 |
物理学院 | 15% | 1.5 |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15% | 1.5 | 作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
合计 | 100% | 10 |
三、公示期: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2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与科技成果转化处联系:
联系电话:0551-63607649;邮件:wfeng6@ustc.edu.cn
科技成果转化处
2025年4月8日